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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全面落实自治区发展党员“25154”工作机制。新和县从发展党员源头入手,严格发展程序,确保全县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
一是净化源头,严把入口。以发展党员“25154”工作机制为抓手,对积极分子后备人选进行再审查,由乡(镇)党委指派党委委员,逐人开展谈话,详细了解其思想动态;对入党条件、党的信念、个人品德等方面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逐人建档立卡,清除入党信念不坚定,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积极分子后备人选28人,对3名审查积极分子后备人选不严不实的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从源头上保证每名入党人员的纯洁性。
二是一人一档,规范程序。认真反思自治区“访惠聚”督查组、地区发展党员交叉检查组及日常指导发现反馈的问题,梳理总结了《新和县党员党籍档案收集参考目录》,将发展党员5个环节细化为41个步骤,对每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建立发展党员“成长档案”,采取写实方式,详细记录每个人,从积极分子后备人选到转为正式党员各环节有关事宜,保证发展党员每个流程环节规范有序,印证文书材料一个不少,切实杜绝“带病入党”。
三是严明职责,强化责任。实行发展党员纪实制,明确规定村党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包村乡镇干部等人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谈话考察人,要求每位责任人在“记实卡”上进行署名定责,为发展党员划出红线。坚持“谁培养谁负责,谁介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违反工作纪律、未能坚持党员标准和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职责的行为及情况,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党组织及责任人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采取发展党员纪实情况与各级党组织年度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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